可这些年来,在李素心中兜兜转转的,总是那些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好像活了这麽长的年岁,去过这许多的地方,值得珍藏的回忆,却只有这几件破事。

        还记得秋高气爽的时节,他们一起上山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建在河边捞虾,总是把袖子褊得高高的,露出一对细长的手臂。

        已经十年没有看过王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李素开始害怕起来,因为他已经不太记得王建的长相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只记得王建那双白皙的手臂,在日光照S下,吹弹可破的肌肤,如纸一般薄透,以至於能在手腕上,看见浮出的蓝sE静脉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建虽然擅长烹饪,但他的手依然是专属於文人的、如玉葱般的纤纤十指,这些都是自己所没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李素的手上长满了粗茧,掌心也粗,他就格外想念王建那细皮nEnGr0U的手掌心所传来的T温,他和王建一块儿牵手渡河的滋味儿──尽管,就连这样的滋味儿,李素都快要渐渐淡忘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李素早在当时,就很想捏一捏、摩娑摩娑那只手。

        明明是这麽平凡的要求,可李素一直不敢提出来,就怕王建觉得他奇怪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