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星邑喝了口水,水里有柠檬的酸味,他顿了顿放下杯子,才发现自己拿的是鸢也的杯子。
她除了喜欢喝茶外,就喜欢泡柠檬水,上次喝完,佣人忘记拿去洗,放在这里才被他误拿。
杯口有一个很浅的口红印,他凝视了很久,思绪在某一瞬间踩空了脚,堕回了七年之前。
不,应该说是八年前了。
上次鸢也问他,她在青城出事的时候他在哪里?他说自己在澳洲主持收购案,不全是假。
他确实是因为远在澳洲,一时忽略了国内的情况,才会等到鸢也和尉迟修成正果,才知道他们的事。
后来他不是没想过,如果一早知道鸢也遇到尉迟,并且在鸢也喜欢上尉迟之前就带走她,结果会不会不一样?
可在事发之前,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,竟然会喜欢上比自己小七岁,曾奶声奶气地喊他“漂亮哥哥”的女孩。
没有意识到,又怎么能提前知道,他,苏星邑,会因为鸢也投入别的男人怀抱,而生出了一种名为不甘的情感。
是的,不甘。
他以为自己所有天性都被扼杀在二十二岁,继承罗德里格斯家那年,原来只是藏得太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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